建立项目跟踪回访制度安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日前,记者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跟踪回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项目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均属于回访对象。回访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定期回访”原则,明确回访的范围和重点,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确定回访时间、回访方式等。《制度》要求回访过程需真实记录被回访对象名称、回访日期、回访内容,将交易主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和处理,建立项目跟踪回访档案。 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度》建立是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执行《制度》,通过回访,了解在交易活动过程中退还保证金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情况,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打下良好基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管云
编辑刘力维编审王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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