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楼盘被业主投诉新房在整改期间是否

近日

丰泽区东海湾十二宴二期业主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发表投诉件其表示东海湾十二宴二期于年7月通知交房,但是由于房子精装修质量不过关,开发商一直在整改,现在整改基本结束,要交房了,然而物业公司要求从去年8月开始交物业费。对于物业提出补缴物业费的要求,该业主质疑推迟交房是由于开发商整改不到位造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补缴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但是物业向其表示不缴物业费就不让交房。-人民网截图--东海湾十二宴二期小区大门-对于诉求业主反映的上述事项,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3月3日上午作出答复:据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费从通知收房之日起收取,如收房过程中发生争议需要延迟收房的,需在问题解决后重新开具入住通知单,从重新开具入住通知单的日期开始收取。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不得以未缴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交房。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用问题建议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人民网、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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