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多项环保专项工作保持全省第一
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指导,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认真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生态市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为省内第二个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的设区市。多项环保专项工作保持全省第一(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四连冠”、总量减排考核全省“两连冠”、流域整治考核全省“五连冠”、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全省“三连冠”)
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
(一)环境空气质量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值为54,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天(其中天优),占实际监测天数的比例为98.9%,污染天数为4天;德化、永春和安溪优良率达%。
(二)降水全市降水pH均值为5.74,较年上升了0.57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28.0%,同比下降了15.7个百分点。晋江市、德化县、惠安县、永春县和安溪县为非酸雨区,其余地区属于轻酸雨区。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晋江水系、洛阳江水系及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泉州市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山美水库、惠女水库水体均呈中营养状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6%。
(一)晋江水系水质年晋江水系水质状况优,各监测断面的主要水质指标均达到功能区(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其中,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8%,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8.5%。自年起,晋江水系水质状况连续十二年保持优。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泉州市共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3个,年实际实施监测12个(泗洲水库因堤坝除险加固,年未实施监测),Ⅲ类水质达标率为%,与年持平,其中,Ⅱ类水质比例为16.7%,Ⅲ类水质比例为83.3%。
(三)水库水质山美水库22个水质监测项目,达Ⅰ类标准的19项,达Ⅱ类标准的2项,但总氮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4.1,按营养状态分级仍属中营养状态。
惠女水库22个水质监测项目,达Ⅰ类标准17项,达Ⅱ类标准2项,达Ⅲ类标准2项,达Ⅳ类标准1项,主要超标因子是总氮。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9,按营养状态分级标准仍属中营养状态。
(四)城市内河水质城市内河4个省控监测断面功能区Ⅴ类水质达标率均为%。
(五)地下水环境质量泉州市区承天寺水井水质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
(六)近岸海域水质年,泉州市近岸海域13个评价点,按照水质功能区评价,达标率为84.6%,与年持平。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晋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洛江口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按水质保护目标评价达标率为61.5%,较去年上升15.3个百分点。远岸点金井东部海区水质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四、声环境、固体废物状况声环境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
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医疗废物处置率和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高。
(一)声环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3.8%,与年持平,超标出现在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50%,较年下降12.5个百分点,超标出现在1类、3类和4类功能区;晋江市区昼间达标率为83.3%,夜间达标率为16.7%;石狮市区和南安市区的昼间、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均与年持平。
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其中泉州市区、石狮市区、南安市区和德化县城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二级水平(较好),其余的城市(县城)均为三级水平(一般)。永春县城由二级(较好)降低为三级(一般),其余的城市(县城)与年持平。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南安市区、安溪县城、永春县城和德化县城的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一级水平(好),泉州市区、晋江市区、石狮市区、惠安县城和泉港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水平(较好),与年持平。
(二)固体废物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99%,医疗废物处置率达%,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67%。
五、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我市认真贯彻泉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方案及“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江河湖海”整治、“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保护重点工作,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年11月7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共建成10个国家生态县(市、区)、个国家级生态乡镇、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二是加快“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目前,《泉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已完成意见征求,正进一步补充改善;《泉州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初稿)已完成。
三是协调推进泉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推进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的重新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推进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
六、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多项环保工作全省第一
(一)主要环境管理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加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大气十条”和省、市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实施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2、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晋江、石狮、南安跨境流域三年行动、小流域“赛水质”、山美水库流域生态试点等特色工作为抓手,推动形成“以江促海、江海联动”的良好局面。贯彻国务院“水十条”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3、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现场环境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管理、饮用水源等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
4、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深化。不断创新环保监管方式,采取了勤查重罚、绿色信贷、登报承诺、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夜间执法、交叉执法等一系列环境监管手段和措施,建立公、检、法、环保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市环保案件立案数和罚款金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每年都位居全省前列。
5、环境监测手段实现多元化。通过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相结合、手工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测相配套的方式,切实履行环保行政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6、环保创新不断推进。
一是基本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体系,对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全面实行排污权交易。全市共有59家建设单位通过市场完成了笔排污权交易,顺利取得了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交易总额为万元。
二是不断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全省首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并不断完善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15家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承担风险万元。
(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1、截至年底,市本级及鲤城区等11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人员陆续到位。
2、在永春蓬壶镇举行“永春汤城溪柴油泄漏应急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应急实战能力。
3、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推进。年,我市除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和开发区外,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环保部门都建立起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环境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体系也进一步健全。
4、积极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应急管理培训。
(三)环境监察能力建设1、积极推进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全市累计完成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投资.7万元,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执法装备建设。
2、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全市环境监察在编人员培训情况,制定实施年-年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环境监察岗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1、落实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共投入多万元,继续开展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有效提升常规监测、应急监测、重金属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和核与辐射监测能力水平。
2、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市共建成30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与市自动监测数据平台实时联网传输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3、推动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在德化涌口、安溪南英和南安秋阳三个市、县域交界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完善我市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
七、公众参与均按要求、按时限办理和答复,办件满意率%
(一)及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年,我市环保系统共接到群众投诉件,处理率%,均按期予以办结。
(二)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年,市环保局承办市人大、市政协“两会”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56件,内容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均按要求、按时限办理和答复,办件满意率%。
(三)宣传教育一是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主线,积极开展环保宣传。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公众环保体验日、“泉州环保”北京白癜风专治医院北京那个医院治疗白癜风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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