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巡察整改

  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5月8日至6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含泉州一中、泉州五中)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及时高效部署整改工作

  巡察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和制度利器,是着眼当前反腐败形势、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巩固风清气正好环境、实现全市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警醒。巡察反馈以来,市委教育工委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整改。9月29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工委会、局务会,原原本本传达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一盘棋”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30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任务分解、工作部署“三到位”。整改期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先后4次召开工委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委(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举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狠抓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本着对市委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执行市委决定不够坚决,教育系统党委未成立,局机关6个党支部年届满至今未换届。(2)教育局和教育工委合并前工作不够协调,直接影响教育系统干部的培养、选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按照突出主业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主流引领等“三个为主”的工作思路,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细化具体责任、目标要求,逐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0月初,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扩大会,学习传达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的涉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机关党的建设存在问题清单的交办函》要求,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党的机构。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明确时间、自加压力、落实责任,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已于10月13日选举产生泉州市直教育系统第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11月上旬将市教育机关6个党支部合并为5个党支部,并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11月18日,召开市教育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机关第三届总支部委员会。至此,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2.关于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教育安全政策执行不到位,对交通及学生溺水事故频发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安全文件精神,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回头看”,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层层传导安全工作压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狠抓落实校长(园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各地、市直各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三是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师生、家长集体观看《   (2)有偿家教屡禁不止,没有堵疏结合,加强引导及监督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贯彻治理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有关学校全面学习、深入贯彻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引导,创新防范机制。完善师德教育内容,将师德教育融入各类教师培训,举办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核心素养的提升”等培训,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弘扬先进、加强引导,举办首届“最美教师”巡回报告会(泉州专场)活动,广泛宣传最美教师获得者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付心知、华侨大学赵冰洁老师的感人事迹,推荐名教师获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13户,遴选泉州市名优教师(名优教育工作者)名。呼唤教育情怀,号召广大教师不忘初心,抵制有偿家教,与泉州晚报联合开设“教育随笔”专栏,并将优秀文章汇编成册,年将继续开展“教育随笔·成长”征文大赛;开展“克服职业倦怠呼唤教育情怀”师德讨论活动,并将活动成果收录《做有情怀的教育人》师德研讨文集。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设立有偿家教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组织、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校长代表全体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在职中小学教师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禁止有偿补课行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评审、晋职晋级、绩效工资、岗位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违规学校和教师定期通报制度等方式强化监督、杜绝有偿补课。

  3.关于班子责任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

  (1)局(委)班子在解决公办幼儿园“入园难”、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等教育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制定《泉州市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年)》,指导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方案,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方案。我市积极争取省厅年政府购买服务奖补资金万元,已分配至各县(市、区)各学校。二是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启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年秋季全市小学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推进学校管理模式改革,继续深化实施义务教育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改革,推荐德化县小片区管理经验参加全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研讨班典型交流。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所。划拨经费万元,加强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建设。以10个学科基地校和58个学科教学联盟校为依托,抓实学生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统招、定向、保送、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优质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2)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不履约和办学资金安全等问题监管不力,不敢较真碰硬。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法年检,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规的要求,健全完善、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二是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初中招生工作的政策、计划、程序、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每年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让每位家长明确“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相关学籍规定,杜绝借读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将民办中学初一年招生名单在泉州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督促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宣传,凡涉及学校招生宣传的材料都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审查和备案,杜绝招生虚假宣传。三是加强监管,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招生行为、规范课程设置、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办班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做到依法依规办学。采取实地调研、专项督导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财务管理、规范招生、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管理、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专项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杜绝超额招生。加大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民办初中违规招生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民办初中招生面谈监管,在民办学校进行招生面谈时,派出观察员对其招生面谈工作等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发现存在违规招生苗头的学校责令立即停止;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进行约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实名通报,并在各类教育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逐年削减其招生计划。四是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资金安全监管。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到多家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已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设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要求民办学校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办学资金的投入、运作情况和财务信息,确保办学资金安全、有效监管。

  (3)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教育事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特别是对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校长职级制等问题缺乏合理规划,对高素质师资的引进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牵头编制《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全面二孩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教育事业“补短板”列清单、细进度、明责任,扎实推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泉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工作的意见》(泉教人〔〕号),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开展教师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岗位聘任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增强教师队伍活动。三是探索推行校长职级制。大力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广泛调研,适时提出《关于探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纲》,并召集有关县(市、区)教育局、部分学校负责人进行讨论。目前,正在进一步调研,以求规划合理、切实可行。四是加强高素质师资引进。及时对接高素质人才资源,已联系有关部门取得届教育部部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名册,并下发《关于做好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及引进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59号),要求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做好人才引进,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及时联系,落实应聘意向,确认引进需求。简化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工作,对研究生、优秀教师等高素质人才允许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专项招聘等方式引进,允许和鼓励通过赴高校招聘、签约等方式引进研究生和六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等高素质师资。年10月起,市属高校改进招聘模式,开始采用常年接受高素质人才招聘投档、不定期开展考核招聘的方式,加大高素质师资的引进力度。对符合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和当地人才政策的引进人员,及时兑现工作经费、生活补助、住房或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各高校还根据本校情况,落实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绿色通道等政策,对高端人才实施“一人一策”。同时,加强本地人才培养力度,年8月启动泉州市教育人才“领航团队”培养工程,并选派首批90名培养对象赴京沪名校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研训,从目前反馈回来的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的问题

  (1)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平时更多倾向于业务工作的部署落实,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定期研究部署,9月以来,已召开4次工委会,专项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建立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定期议事制度,明确工作分工,研究部署工作,统筹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党总支建设,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将机关党建工作摆上更重要位置,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1)抓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督促指导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抓学习教育主动性不强,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教育工委严格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材料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整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温,对第三个专题学习进行部署安排,组织机关党支部对照“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活动,对有关材料逐项对照、认真整改;10月份,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市直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廖伏树亲自作辅导报告,共6次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学习辅导报告;班子成员共为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上辅导讲座35次;组织征订十九大学习读本和辅导材料份本,分发到机关、市直教育系统,让广大党员学习;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方案,传达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教育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2)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学习自觉性不强,缺乏对党的基本理论的掌握,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应知应会基本内容不熟。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学习计划,建立机关党务干部、党员学习教育   (3)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存在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活动次数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统筹指导“三会一课”开展。建立党支部每季度“三会一课”抽查制度,督促会议召开,规范内业资料,明确记录要素,确保落实到位。

  (4)党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机关党支部开展自查,机关党总支组织抽查,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年来的材料进行对照检查,确保党建材料规范完整。

  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党的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应设立系统党委,至今未成立;教育局机关6个党支部任期届满,至今没有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市直教育系统已于年10月13日召开中共泉州市直教育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直教育系统第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市教育机关6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也在11月上旬完成。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督促提醒,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2)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程序要求,对于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党支部,要求认真整改,对于上半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及时督促召开。进一步修订《市直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指导机关、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规范进行。对于2名预备党员记录过于简单问题,吸取教训,立即整改。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每名党员、每个党支部均按月缴纳党费。党费证已发放给每名党员,收取党费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3)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好,机关党委群团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工会、团委领导力量,配备1名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1名,调配1名干部,完善运作机制,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金秋助学、义务献血、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推进职工素质工会品牌工程建设,落实好“五必访”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特别是关心青年干部成长,营造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及时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团委专题座谈会,组织市直学校团干认清问题,深入讨论,共同探讨加强团组织建设措施。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培育若干团学活动品牌,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团委改革方案精神,加强团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团干,加强培训,提高团干业务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现象,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监管不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在补贴发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市直学校存在违规拆分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投标项目预算价未经审核等现象。(2)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薄弱,在资产管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财务监管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责任制检查落实。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加强《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维护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师生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基层党组织,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约谈其负责人,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二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话语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打造廉洁干净、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三是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泉州市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泉州市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泉州市教育局重大财务事项联合审议小组”,对涉及资产管理和“三重一大”中的财务重大事项,由市教育局计财科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进行联合审议,同时主动邀请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监督。10月19日,已对市直学校盘亏和资金挂账事项的处置进行了一次多科室多部门联合审议。通过建立监督体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构筑廉政风险防线。进一步完善财务、基建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泉州市发改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幼儿园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对《市直学校建设项目(含修缮等)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完善和修订、特别对预算6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和采购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约束。年11月起,市教育局还将对所属市直中小学校开展专项财务检查,通过规范制度建设和“查、帮、促”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2.关于纪工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不足,下属单位、学校纪检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纪检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2)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发放津补贴等重要领域和关健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3)纪律审查业务水平有等进一步提高,信访件核实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程序还不够规范,自办有影响的案件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晰权责,制定《泉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执纪责任清单》。研究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具体任务,明晰细化五大类共19项责任清单,认真对标履职,切实将责任和压力落实压紧,做到明责确责、履责尽责,进一步强化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二是建立教育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紧盯日常监督。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出台《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泉委教综〔〕12号),针对市教育局机关科级干部和市属学校、直属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日常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设立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延伸监督触角。针对教育系统监督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出台《关于规范和落实市属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泉委教综〔〕13号),通过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强化市直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弥补纪检专责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四是制定纪检组15项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建章立制。充分领会十九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实质,根据教育纪检组实际,制定出台涵括文件管理、印章管理、保密制度、考勤制度、专项督查制度等15项规范内部管理的工作制度,全面推动教育纪检组建章立制,促进派驻纪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曝光。畅通渠道收集舆情线索,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执纪,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着力抓早抓小,纪检组年来共收到并办理信访件63件(含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26件),自办27件,转办36件。目前,已处置问题线索37件,其中,初步核实35件,谈话函询2件,落实“第一种形态”29人次。在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过程中,梳理排查干部违纪问题线索2条,目前已立案审查1件1人并给予警告处分,另1件已完成初核待与相关案件一并处理。六是开展专项督查,深化“治理式”监督。针对教育系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健风险点,不定期在市属中小学校开展基建项目、政府采购、“三重一大”专项督查,促使各学校在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认真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公开、公正和规范进行。通过督查促整改、促规范,把从严治党精神贯彻落实到教育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中。七是完善基层调研和走访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坚持每月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制度,强化教育系统纪检工作的上下联动。年,纪检组共走访市直、南安、安溪等25所中小学及高校,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开展派驻工作调研,对基层县市教育纪检组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八是狠抓自身建设,强化纪检组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纪检组周例会制度,根据“五抓五重”要求,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强化纪检组干部的日常学习培训。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完善信访、办案、审理、监督等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从严格干部监督入手,加强对纪检组干部的内部监督,着力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各类违规考务补贴,收回年至年期间考试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00元。二是清退节假日值班补贴,收回至年期间,市教育局机关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00元。三是清退各类比赛补贴,收回至年期间,市教育局机关违规发放各类比赛等补贴.00元。四是清退违规领取的加班补贴,收回至年期间违规补贴元。

  (2)关于违反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进驻前,市教育局财务人员经自查发现共有12人次,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市教育局当即要求清退多报销的超额部分,清退款元当时已如数上缴国库。日前,市教育局再次逐笔排查,收回多报销的超额部分,应退元,已退元。

  (3)关于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认真核查,市教育局2名干部带领泉州五中教师代表一行赴深圳海口考察集团化办学有关工作,出差返程后工作人员统一在泉州五中报销出差住宿.2元,违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已由泉州五中收回局机关两名当事人的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市教育局机关人员在市教科所领取的考务补贴12.44万元,已全部退回,并上缴国库。市教科所人员在泉州一中基金会领取的听课补贴补贴1.5万元,已全部退回泉州一中基金会。今后要严格遵守各类规定,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关于违规列支干部职工体检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已于年8月“1+X”专项督查后,按市纪委、市总工会的要求对年的体检费进行整改并清退。市委巡察后,市教育局当即对-年参与体检费的干部职工人进行认真核实,除发现当时因办理集体体检需单位支付健康卡元外,收回需由个人承担的体检费。

  (5)关于违规列支花卉租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已于年7月与花卉公司解除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所租摆花卉已全部清退完毕。

  (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车改革后,临时聘用人员已全部清退,并离开本单位,未退回款项市教育局将继续追缴。

2.关于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元接待费。今后将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收回年拨付局机关工会经费3.3万元。自年起,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按照有关政策直接从局机关列支。自年起,市教育局已停止拨付各支部活动经费,并进一步强化党建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

  3.关于市教育中心违规的问题

  (1)年至年,市教育中心租金32.万元作单位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资产出租未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整改落实情况:市教育局于年4月已停止教育中心的运营,并将所结余资金(包含租金收入).98元全部上交国库。年4月,市教育局按市财政局要求,将教育中心资产出租相关手续报送开元投资中心,目前已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所有资产出租租金将及时足额上交国库。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教育中心资产进行全面审计,所结余资金已全部上交国库。同时严格财务报销手续,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

  (2)年7月11日起,教育中心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移动基站承租合同未签订,一年的租金收入元未收取。

  整改落实情况:市教育局立即委托法律顾问,于6月12日向该公司发送律师函,追讨所欠一年租金。鉴于教育中心已停止营业,所结余资金已全部上交国库,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目前,该公司已与开源投资中心重新签订-年租赁合同,租金将及时足额上交国库。

  (3)年至年,在采购材料、耗用副食品、厨房燃油费等过程中,大部分使用白条报销,现金付款,报销总额.47元,内控制度严重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年年初,市教育局在委托审计时,发现教育中心为非法人机构,违反相关财经纪律。发现问题后,市教育局随即召开局务会,立即停止教育中心营业,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教育中心资产进行全面审计,所结余资金已全部上交国库。同时严格财务报销手续,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对于白条报销等情况,受巡察组委托,驻局纪检组正在进一步核查。

  4.关于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原教育仪器站)违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收回30万元,余下8万元仍未收回,市教育局正抓紧与委托律师联系,争取法庭早日判决追回欠款。今后本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大笔支出必须通过局务会研究才能实施。对于原市教育服装厂关闭后余款长期账外流转,年4月27日已将该笔款项转入工商银行泉州开元支行基本户,原有帐户注销。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今后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与泉州市教育局财务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加强沟通请示。

  5.关于培元中学、泉州一中、泉州五中基建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受巡察组委托,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正在进一步核查。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老化问题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公务员考录中,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提供2个岗位面向社会招考。目前,1名新录用公务员已于11月13日报到上班;另一名新录用公务员由于妊娠原因,暂时无法参加体检,暂停办理手续。同时,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接收1名军转干部,进一步充实教育机关干部队伍。

  (2)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年8月,市委教育工委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提拔科级干部13人,内设科室负责人已全部配齐,退休干部不再返聘,处级干部不再兼任科级职务。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年8月,市教育机关9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小部分岗位因专业性较强暂时无法交流的,以“老人带新人”的方式,逐步推动轮岗交流。

(六)市直公办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方面问题

  (1)泉州外国语中学和泉州实验中学在办学过程中存在违规招生、国有资产流失和资金安全等问题。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民办学校没有履行合作办学协议、违规招生、资金安全风险。教育主管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严重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监管失控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市教育局立即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在会上统一思想认识,要求泉州一中、泉州五中必须依法追回奖教金,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向四所市直学校分别传达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要求,协调了解合作办学协议内容、履约情况、所欠奖教金数额、拖欠原因、履行中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二是向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泉教办〔〕号),要求两所学校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作为民事合同主体必须依法向对应的民办学校追讨长期拖欠的合作办学奖教金,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三是立即约谈泉州外国语中学和泉州实验中学校长,强调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要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并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履行合同,缴交欠款;四是向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咨询合作办学协议、解除协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问题,了解法律规定合同应履约情况、法律时效、诉讼程序等问题,为协调双方当事人以及今后可能要采取的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做好相关法律和政策准备。

  三、巡察反馈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教育局纪检组收到市委巡察组移交26件信访件后,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调查核实。(1)检控类信访件14件,涉及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15人,已全部办结,给予廉政提醒谈话6人。反映泉州五中教师外出培训期间旅游问题信访件,经查部分属实,已责成相关教师退出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另有6件信访件,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失实,予以了结。(2)非检控类信访件12件,已转至相关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办理。目前,已针对返聘退休干部、政府采购、民办学校招生等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建立教育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市属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等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四、今后工作打算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全面二孩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保障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党总支纪委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二)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学习提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并依托教育网站、   (三)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委重要决策,按照“问题导向、项目抓手、改革引领”的思路,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着力解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公平教育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推进基础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完善学前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推进农村薄弱教育资源提升工程,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小片区管理”“名校办分校”等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力推行“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校分类发展。推进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基础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聘请国内外一线教育专家、名师、名校长组成专家团队,有针对性选择一些学校开展行政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把脉、断症、提质”,增强教育发展内驱力。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编制管理和教师补充机制。

  (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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