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团体年元
各社会团体:
为落实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社会团体有关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两节”期间,业务主管单位为市民政局(包含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举行年会、换届、成立以及其他大型集会活动;其他社会团体若需举行,须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意见。
2.各社会团体要加强会员教育和管理,广大会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
3.各社会团体要积极配合当地防控疫情指挥部工作,发现人员有疫情情况应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泉州市民政局
年1月5日
来源:泉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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