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率先建立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医疗保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制约医疗保障工作的问题;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解决医疗保障工作遇到的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泉州医疗保障管理

长按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诈骗曝光
北京治疗白癜风术需要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http://www.quanzhouzx.com/qzshj/3242.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