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泉州市医保局开展年医疗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行为和医疗服务行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泉州市医保局重拳出击,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
一
专项治理的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及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
专项治理的对象
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简称“两类机构”)。
三
专项治理的内容
针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医保经办机构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医疗救助受理和经办不及时、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对按项目收费的,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和无指征检验检查、药品超限定支付范围纳入医保、滥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耗材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按病种收费的,重点治理高套病种收费标准和规避主诊断不纳入病种收费管理等行为。
四
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
总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
市医保局下发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医保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市、县医保部门组织“两类机构”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医保局。
第三阶段:抽查复查阶段(6月—10月)
市级医保部门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比例不低于10%。
7—10月份,省医保局将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全省“两类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其中抽查复查经办机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抽查复查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不低于10%。抽查复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月)
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治理总结报告。
如果发现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举报电话。
市医保局:-
市医管中心:-
鲤城分局:-
丰泽分局:-
洛江分局:-
泉港分局:-
石狮分局:-
晋江分局:-
南安分局:-
惠安分局:-
安溪分局:-
永春分局:-
德化分局:-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
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县(市、区)医保部门。
3、
转载请注明:http://www.quanzhouzx.com/qzsyy/5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