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年底前在全市全
泉州中心市区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所需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样表
年12月1日起,《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开始实施。中心市区(含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轮候2年(含)以上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原件),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申请。轮候期限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最终审核通过时间开始计算。其中,认定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受轮候2年(含)以上的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心市区,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所需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为申请对象(承租人)和所承租社会住房房东(出租人,出租人必须是产权人),到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位于丰泽区妙云街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经了解,办理该证明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双方身份材料,如个人需身份证,法人需营业执照及委托材料;
2、产权证,房屋在抵押中的,当天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抵押登记证明;3、租赁合同。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需注意,租赁备案最多只能备案3年;租赁合同需在签订日期后30天内申请租赁备案,不能逾期。需备案的最好是签订租赁合同后马上备案。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还从泉州市住建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泉州其他县(市、区)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细则或管理办法。目前,石狮市已出台相关政策。
另悉,上半年,泉州住建部门全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新开工套,基本建成套(含往年续建项目),各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值班编辑:林淳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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