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思路研究

泉州,古称刺桐,是“海西”唯一一座至今保存最为完好的古港城市和闽南文化生态区。自古以来,泉州港就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闻名海内外。早在新石器时代,古闽越族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从事原始农业和手工业,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大批中原人纷纷南迁入泉州,在晋江流域留下了他们的足迹,至唐代,泉州社会经济、文化开始迅速崛起,宋元时期,泉州港日渐鼎盛,商旅往来不绝,商铺林立,商品贸易空前繁荣,多元文化在此融合,宗教信仰彼此共存,明清以后,中国茶叶、瓷器源源不断的从这里输往国外,“海上丝绸之路”更加繁盛。

一、泉州古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泉州历史久远,唐时原置武荣州,州治在今南安市丰州镇,久视元年(年),州治向东南迁移,即今泉州城区,至迟唐开元年间(-年),泉州已有夯土版筑的城墙,经唐、宋至明清时期,泉州古城先后建设了衙城、子城、罗城、翼城,泉州古城规模形成。泉州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早在宋元时期,曾经是“东方第一大港”的泉州刺桐港就与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通商贸易,呈现“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泉州还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文物众多,遍布各地。

(一)古城承载的历史价值泉州名胜古迹星罗棋布,文物瑰宝举世瞩目,这里有极负盛名的中国现存最早的伊斯兰教清净寺、世界惟一的摩尼光佛像石刻、中国最大的老君石刻造像、葬有唐代到泉州传教的穆罕默德门徒三贤四贤的灵山圣墓、千年古刹开元寺及东西塔、记载古代海上交通和贸易的九日山祈风崖刻、广受台胞和海外侨胞信众膜拜的天后宫妈祖、民族英雄郑成功史迹与陵墓、宋代蔡襄修建的洛阳桥、号称“天下无桥长此桥”的安平桥等等,无不闪烁着泉州历史文化的光彩。

(二)古城展现的艺术价值泉州有着深层的艺术土壤,南音、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等古老戏剧都能在这里找到他们的生存土壤,他们不仅是我国艺术宝库的瑰宝,也是联系海外乡亲的纽带桥梁。此外泉州的南少林武术和民间工艺也独具地方特色。南少林五祖拳随着泉州华侨的足迹传遍世界;德化陶瓷经过历史的锤炼,已经誉满全球,被称为“国际瓷坛明珠”;惠安石雕活灵活现,技艺高超,成就“石雕之乡”的美誉;安溪乌龙茶茶香万里,是我国茶文化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此外木偶头雕刻、花灯制作、刻纸、纸织画等工艺也名扬中外。

(三)古城蕴含的科学、文物价值泉州古城地理位置优越,城市布局科学规范,在建筑的构建及街道的排列上合理有序,堪称城市典范。古城素有“东西两座塔,南北一条街”的说法,街即指中山路,泉州古城以中山路为轴,以东西街为榜样,向南向北密密麻麻横窜竖亘着许多小巷,巷中历史积淀丰富,文物史迹众多,许多建筑至今还保留有明清时代古朴典雅风格。散落在泉州古城区大街小巷内的闽南古建筑具有丰富的科学、文物价值。

二、泉州古城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20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泉州港不复往昔,古城损毁严重,主要体现在:一、古城的保护范围在不断的缩小;二、古宅厝管理混乱,卫生脏乱差,安全得不到保障;三、宗祠、寺庙和古街巷在维修过程中没有按“修旧如旧”的原则,改变了原有风貌;四、对古大厝的翻修,政府相关部门限制严格,办理手续繁琐,致使一些古宅厝业主不去申报,任其坍塌;五、古宅厝多为土木结构,由于台风、暴雨及白蚁侵蚀等自然因素,致使古建筑雪上加霜;六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剧增,加快古城消失的进程;七、古城街面店铺开发利用理念追求时尚,与古城相称的老字号、民间秘方、手工艺等高附加值的行当在古城文化旅游开发利用中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八、古城范围划定太大,没有划定绝对保护区域,再加上开发利用滞后,保护力不从心,顾此失彼的现象严重;九、核心区和辐射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常态性展示的场所,使古城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十、对古城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的认识不够,忽视文化旅游产业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比重和地位。

三、泉州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思路研究古城资源在我国旅游资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城资源的保护利用对发展旅游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发展旅游业来资助古城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举措。泉州古城保存状况相对完好,文化生态活跃,地域个性化特征显著,文化价值水平高,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古城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将泉州古城的资源与旅游产业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古城古港的价值,打造海西城市旅游的新亮点,将泉州旅游资源充分的挖掘出来,实现保护利用泉州历史文化古城,必将掀起新一轮的古城文化旅游热,推动文化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做大做强“海西”文化旅游产业。

泉州古城的保护、开发、利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府主导,业主参与,实体运作,顺序渐进”的实施思路,开展古城的保护利用,统一认识,规划、实施要有前瞻性和长远意识,使泉州古城实现可持续发展。下面依据国内古城保护、开发利用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建议如下:1、由市政府牵头筹备“泉州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应有较高的行政级别,以便对旅游开发等各个方面运作进行管理;邀请设计单位对古城西街的保护、开发利用进行整体的规划,聘请有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经验的专家参与规划设计工作,并参与方案的评审,制定“泉州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方案”,根据方案来确定开发的期限、需投入的资金。2、组建古城保护维修工程,并扶持和培训民间古建筑维修队伍,依据规划的内容对规划区域内的古建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一次全面的勘察维修。3、公布“泉州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方案”,充分发挥区政府和居委会的作用,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让业主了解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目的是让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或主动参与古城文化旅游开发。4、拓宽古城保护、开发利用资金投入渠道,按照“谁维修、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古城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也可尝试国内或国际招商、融资的方式吸引外来资金,保证投资者享有合法权益。参考其它地区古城保护的经费预算,西街核心区的保护、开发、利用的经费预计需人民币30亿元以上。因投入资金太大,可争取海西项目的国家立项。实施可分三期进行,第一期邀请一流规划专家做好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公布实施细则,并对规划区域内的古建筑、古街、巷进行古风貌修缮;第二期置换区域内的现代建筑产权,按古城控规适当拓宽周边道路;第三期引导闽南文化生态项目进入古城区域内,保持闽南原生态的生活习俗,实施区域的半封闭或封闭式管理。因分期实施的时间长,核心区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经公布、讨论后应交由市人大通过,作为地方性法规,保证方案的延续性,确保规划方案不因领导的变化而改变。5、在保护的前提下实施开发利用,对区域内的建筑分为绝对保护、相对保护、控制建设三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或整治措施,使之成为以居住为主,兼有文物、旅游、商贸、文化、教育等功能的古城生态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区域。属于绝对保护的,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名人故居和各时代典型建筑等,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挂牌公示,按原貌修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将单位或住户用收购或置换等方式安排迁出,辟为纪念馆、蜡像馆、工艺史馆、茶艺史馆等文化旅游观光点。各时代典型的古建筑,可考虑开发为单门独户的高级公寓、酒楼、茶馆等。属于相对保护的,如保存较好且较完整的明清建筑、民国时期典型建筑等,在统一的规划方案下,可继续作为居民住宅。属于控制建设的,是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建筑,如零星闲散地段,工厂厂房等,可逐步实施拆迁,并在规划的要求下进行整治,为民间民俗文化留出空间,让民间民俗文化在古城中得到更好地传承。对古城现有历史文化街区采取整体性的保护措施,包括古城区的整体环境、风貌格局、方位、轴线及与之相关联的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的保护。整治和改造街区内与传统建筑不协调的建筑、设施。6、政府应切实改造好古城交通干道网络,把中山路和西街组成的重点保护核心区从繁忙的交通职能中解放出来,开辟为步行街;钟楼至新华路段进行下水道管网整治,路面用仿古的地砖或村镇改造收集的旧石材铺面,头尾围拢,沿街两侧店面、房屋可根据上个世纪20年代泉州大规模拆迁、改造前的西街风貌来复原。挖掘、开辟古城传统手工艺纪念旅游品、土特产品、宗教用品、民俗用品、老字号物品等具有泉州传统特色的小店铺,以及开设“古早味”小吃店、素菜馆等,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古城远古风貌,吸引海内外游客。7、打造西街核心区。西街核心区的成功与否是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关键,首期以建设西街步行街为突破口,以西街步行街为中轴,辐射两侧。这里的文化旅游资源,既是古代建筑史上的杰作,又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品。如著名的开元寺,是我省最大的佛教建筑丛林之一,寺内东西双塔,为泉州古城的标志,也是我国古代石构建筑的瑰宝。本区域内有一批马上能够进行开发利用的古民居,如西街号许锦标宅,西街38、40、42、44号陈凯泽宅,西街号李仁义宅,文魁巷陈邦镛故居,西街号汤长祥宅,西街号宋文圃宅,旧馆驿董杨大宗祠等。突出古街巷,如南面的三朝巷、旧馆驿、井亭巷,东面的台魁巷、裴巷,北面的大寺后等,按原有风貌保留下来,对需要维修的应按原貌进行适当维修。在核心区内合理分配,把南音、提线木偶、梨园戏、高甲戏等特色剧种引导移植到各个角落的古大厝戏台,每日错开时间,在定时、定点的古大厝戏台进行南音、提线木偶、梨园戏、高甲戏等动态艺术表演。对西街核心区内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逐步完善,实施半封闭式或封闭式管理,即可实行白天游客有偿参观,夜间免费开放;或对泉州本地人实行免费开放,这既不干扰西街居民生活,又可调动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打造世界知名度,运作世界知名品牌,高价门票运作,使古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现代的开发利用价值得以实现,古城的保护与利用和谐,达到良性循环。8、以西街为中心带动古城文化旅游产业。游客在西街功能区内能亲身游览开元寺、东西塔、古城的远古风貌,朝拜宗教圣地;品地方风味小吃;住古城,观赏古城风貌和风俗民情;行走在古城的古老街巷;购买地方特色物品;观看古城古老的传统戏剧。亦可创作一场具有泉州古城、海西文化特色的大型主题晚会,定时定点演出。让游客在饱览古城的文化、语言、音乐、舞蹈、戏曲、传统工艺美术及地方特产、风味饮食、民俗风情后流连忘返,留住游客在我们这座古城住下来后,以西街为中心,辐射大泉州文化旅游,引导游客继续游览府文庙、清净寺,承天寺、关岳庙、天后宫、德济门遗址、清源山、洛阳桥、五里桥、郑成功史迹、南少林史迹、德化古陶瓷史迹等历史文化遗产。可设泉州古城一日游、泉州海丝之旅、宗教文化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并设置相应的公交线路,以此吸引游客在泉州古城停留两至三天,留住客人,最终实现文化旅游产业的形成。9、古城交通以通达为旨,按控规要求,适当拓宽西街功能区外的交通道路,缓解古城交通拥挤的压力。开辟与核心区相配套的旅游停车场,现今西街、中山路周边没有停车场所,古城区旅游面临着严峻的停车问题。可考虑鲤城区政府机关搬迁和非核心区域内拆迁、置换腾出土地,建设能容纳古城旅游需求的文化旅游停车场。10、古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它的开发利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组织力量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路子、新方法,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力度。一方面,政府应逐年加大对古城保护资金的投入,在法律保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另一方面,吸引社会力量,特别是有实力的民营资本、个体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到古城的保护、利用中,杜绝片面追求土地财政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在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内涵、形态、风貌的前提下有序地加以开发利用。政府在其政策范围内落实共同开发、共享利益分成,让古城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相应地产生经济效益。(陈建中:泉州市博物馆研究馆员、陈锦山:泉州市博物馆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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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历史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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